中指研究院:能够产生增量价值、实现资金平衡的存量闲置土地是地方政府的收购重点
日期:2024-11-25 14:15
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三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随后6月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04号文),明确了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三个方面18条举措,但截至目前整体实施进展缓慢。据中指调研,盘活闲置存量土地面临多个卡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和退换积极性不够,不愿新增债务回购土地;
(2)多数地方政府不愿意接受跨区换地,因为涉及到不同财政主体,各区之间的利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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