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检互认,让患者更方便
日期:2024-11-29 14:46
检查也不能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可以互认的项目范围、参考时限、质量要求等必要条件,明确不能互认的情形,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患者要有正确认识:医检互认不会一刀切。对那些短期内可能有反复或者快速变化的病情,患者应该多次检查检验的还是应该听从医生建议,医生也应当耐心向他们说明情况。
  进一步说,完善互通共享信息平台也好,不断调动医院和医生积极性也罢,在实际落实中配套相应的互认规范和定责机制,患者就医之路将会更顺畅。(中国经济网 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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