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鲜报|放开!9地允许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日期:2024-12-02 14:18
群众看病就医迎来更多选择。
  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4部门公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
  此前,相关部门已提出,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本次公布的方案,明确试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并对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进一步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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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公布传递出明确的信号:欢迎国外高水平医院走进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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