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31 16:23
金色部分全部是实心足金。原告周某看到节目后,通过电话热线以73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只手表。收到手表后,周某发现鉴定证书记载的手表黄色部分仅为表面金,并非节目中着重宣称的实心足金。另外,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原装进口的报关单等进口审批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在节目中宣传的手表与实物严重不符,构成消费欺诈,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石景山法院认为,原告周某在电视购物频道中看到被告某公司展示的手表样品并购买,被告交付的手表应与其在电视宣传中的质量相同。被告在电视购物频道宣传其售卖的手表所有金色部分均为足金打造,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