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31 16:23
庭审时自认此项事实,但邮寄到原告手中的手表仅为表面金,被告该项行为已构成欺诈。故判令原告退还两块金表,被告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典型意义
电视购物以其现场感染力和便捷的订购方式吸引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电视购物合同可以构成凭样品买卖合同,产品销售者在某个时段、某个电视台播放产品广告,从而使消费者产生特定认识,进而购买广告中的商品,消费者凭借商家的广告说明与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一致来判断标的物质量是否达标。
本案中,被告交付的手表与其在电视宣传中的质量并不相符,该项行为已构成欺诈。人民法院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