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整治大气污染亮出细则
日期:2014-02-19 15:26
近日,黑龙江政府网站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提出,作为主要目标,到2017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细则》提出,加强电力、冶金、石油石化、建材、焦化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治理。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硫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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