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应对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分析总结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年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做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各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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