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1)组织落实市应急委和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组织开展本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监管环境安全风险源;
  (4)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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