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射事件(事故)的侦察、监测、处置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23)各区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监管,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区域人员撤离和临时安置;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做好重大和特别重大突
24/10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